19岁小伙伪造驾驶证开重型货车 罚3000元拘5天
时间 • 2025-11-29 1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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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四川省高速公路公安局五分局二十二大队民警查获一起伪造驾驶证开重型货车的重点违法行为,而驾驶员年仅19岁。目前,驾驶员何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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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9岁的何某
5月1日下午3时许,在遂(宁)广(安)高速飞龙服务区开展治安检查工作时,民警王冰发现一辆“鄂A”牌照的重型货车前部有碰撞痕迹,但驾驶人何某无法出示身份证,且不能提供身份证信息。民警在仔细核对驾驶证信息后发现,何某使用的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何某随后被传唤到飞龙警务室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人何某今年19岁,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是其朋友方某的驾驶证伪造的证件,货车前部的碰撞痕迹是不久前一次事故遗留下来的。
被暂扣的货车
何某表示,该车是自家买的,此前外雇的司机辞职,所以他才冒险驾驶重型货车。执勤民警现场对何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自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并依法对何某驾驶的机动车采取了暂扣的强制措施,并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由于无证驾驶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容易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而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直接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广大驾驶人应杜绝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杜波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