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上街拒戴口罩还刺伤城管,因妨害公务罪获刑6个月
时间 • 2025-12-01 05:33:23
某某
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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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四川南充一城管队员在街头巡逻期间劝说一男子戴口罩,反被男子辱骂,其中一名城管队员还被其用折叠剪刀刺伤。
2月19日上午,本案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充市宣判的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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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黄某某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3日上午10时许,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高发期间,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舞凤中队副队长胡某按照上级要求,带领队员在北门市场外巡逻并劝说疫情期间未戴口罩的群众佩戴口罩时,发现被告人黄某某某在北门市场门口未戴口罩。城管队员唐某、陈某遂上前劝说其佩戴口罩。在劝阻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某拒不听从劝说并动手打唐某,将唐某身上的执法记录仪打掉,后陈某继续告知应该佩戴口罩,黄某某又一下打在陈某脸上,并且掏出身上的剪刀刺向执法队员,将唐某的大腿及手臂多处刺伤,后又继续辱骂执法队员。经鉴定,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期间,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暴力殴打依法落实卫生防控措施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在本案开庭前,黄某某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庭审时间持续约半个小时,法院当庭口头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公开公平公正的庭审现场,不仅是一次普法教育,更是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震慑。”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妨害公务、抗拒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等各类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