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启动

时间 • 2025-11-03 17: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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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四川省《信访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在成都市温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正式启动。活动通过原创节目展演、知识竞赛、宣传展览、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准确理解《条例》、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自觉,大力引导信访群众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

▲学习宣传活动现场

据了解,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记者从成都市信访局获悉,《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系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成果,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适用范围从行政机关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原则。《条例》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理,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等规定更加明确、具体,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涉及多人的,应当推选5人以内代表。《条例》明确,信访人不得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以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自今年5月以来,四川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采取了系列措施,已在全省迅速掀起了学习和宣传《条例》的热潮。

目前,四川各级各部门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促进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宣讲队开展主题宣讲,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开展网络正能量作品创作大赛,征集展示《条例》宣传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继续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分层级、分步骤全力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着力践行信访为民初心、打造人民满意信访。

红星新闻记者闫宇恒摄影报道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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