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修订,增加“首违可不罚”

时间 • 2025-11-16 0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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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当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同时,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有针对性规定。

如何确保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袁杰进一步解释道,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主要有采取了如补充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等举措。

据介绍,同时,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增加首违可以不罚,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明确没有主观过错不罚,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增加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袁杰指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补充道,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行政处罚具有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的性质,同时也有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功能。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劝诫同样也能起到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的作用。

赵振华举例,本次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这也是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

他表示,司法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的要求,以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在实施行政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执行处罚决定、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活动中,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禁止暴力执法、野蛮执法。

赵振华补充道,对于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诉或者检举,有关机关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依法追究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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