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男子为省拖车费强行开故障车下高速 险些将车开报废

时间 • 2025-10-31 0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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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已经是一句深入人心的“九字真言”。然而来自沐川的男子樊某,车辆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为了节约两百元的拖车费竟决定强行将故障车开下高速,险些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也差点因此报废。

2月17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民警在G4216蓉丽高速执行巡逻任务。10时30分许,当巡逻至仁寿往沐川方向187公里时,民警发现前方一辆晋D牌照白色的小车在主车道上行驶缓慢,时速只有40公里/小时。时逢春节返程高峰,高速公路上的车流量非常大,过往车辆纷纷避让,情况非常危险。

见状,民警立即用警车打开警报在后方示警车辆提前变道,并用喊话器要求前方车辆立即靠边停车,并上前询问情况。

原来,驾驶员是车主樊某,沐川人,这辆小车是他不久前购买的二手车。初六这天樊某和家人在犍为走访了亲戚,中午返回沐川,离高速公路出口还有6公里的时候车辆突然离合器发生故障。想着还有几公里就下高速公路了,如果打电话报警自己可能要支付拖车费用,樊某就决定不顾危险强行将车辆开出高速,结果由于离合器故障速度只能维持在40公里每小时,险些酿成大祸。

当民警靠近车辆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烤焦味:原来车辆离合器已彻底损坏,无法启动,若保持此种车况继续开车,车辆可能因发动机损坏而报废。民警对樊某为了贪图小便宜不顾自身和周围人员安危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用警车在后方示警,并通知拖车将樊某的车辆安全拖移下高速。樊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十分后悔,表示吸取教训,绝不再犯。11时许,樊某的车辆被顺利拖下高速公路。

高速公安提醒:长途开车前应提前检查车况。高速公路车速非常快,若在主道保持低速行驶将极易酿成事故且可能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车辆发生故障后,切忌抱侥幸心理强行开车,而应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将车辆第一时间靠边,后方摆放警示标志并及时报警求助,切莫因贪“小便宜”而导致“大事故”。

龚恩泰红星新闻记者蒋麟

编辑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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